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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天津]天津市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审批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[天津]天津市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审批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-3

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审批

一、行政审批事项名称:审批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;
二、设定该项审批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》;
三、申请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、证件明细:申请书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诊疗机构所在区街居委会意见、《兽医从业资格证书》、经营场所布局图、诊疗防疫设施设备清单、处方及病历记录样本、动物诊疗管理制度及卫生、防疫制度等;
四、法定审批程序:
1、由申请人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一并提交上述相关申报材料,进行资格预审;
2、预审合格的在2周内对申报材料和诊疗场所进行现场审查;
3、经审查合格的,填写《天津市兽医诊所审批表》(*可以从网上下载)一式两份,报经主管局长同意后,核发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。
五、审批条件:
1、开办兽医诊所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;
(2)至少有一名,取得《兽医从业资格证》的主治兽医;
(3)有独立的诊疗场所,诊所面积建筑面积不小于50m2 ,诊所应有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场地。诊疗场所、手术室、注射室、化验室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;
(4)具备与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医疗器械和药品;
(5)有健全的动物诊疗管理制度,包括病历登记、处方、疫情报告、兽药进出登记、诊疗统计等;
(6)有污水、污物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用设施、设备;
(7)有专用药品、器械贮藏室(柜);
(8)有必要的防疫措施。
2、开办兽医医院,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1) 至少有二名以上具有《兽医从业资格证》的主治兽医;
(2) 诊疗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m2,有与医院规模、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施和器械设备;
(3) 其他条件符合兽医诊所规定的条件。
六、审批时限:自现场审核合格之日起,7个工作日内核发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。
七、相关的服务措施及承诺:
1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平等原则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;
2、严格掌握审批条件,对符合标准的不刁准、不拖拉,保证在审批时限内办理完毕;
八、自我监督约束机制:对服务不周到、有意刁难、办事拖拉者、收受贿赂可向局纪检部门举报。

文章录入:carrot06    责任编辑:carrot06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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